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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被浏览:567次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科学有序推动和指导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根据人社部等四部委《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实施技能龙江行动,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把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劳动者大军,推进建设技能型社会,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更加全面。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全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

——培训培养能力明显增强。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优化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建成有力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技能人才队伍。破除学历、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广泛认可,评价质量显著提高,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显著,龙江技能软实力明显增强。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更加有效。培训与就业的衔接更加紧密,形成个人投入、企业支持、政府补贴共同投入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专栏1 2022-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2-2025年目标

属性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120

预期性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40

预期性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次)

≥80

预期性

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次)

≥15

预期性

新建公共实训基地(个)

4

预期性

三、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全面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推进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建立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行业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试行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性培训,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二)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推动企业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自主或联合、委托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岗前培训以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支持民办非企业用工、个体工商户用工按照企业职工培训要求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及培训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以毕业年度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不含“3+2 ”中高职及高职本科贯通培养及其它继续求学的毕业年度毕业生)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学徒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做好技能人才储备

开展退役军人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兴农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紧扣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为建成全国最大绿色厨房、绿色粮仓,广泛开展本地兴农人才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农村电商、农业机械、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培育一批乡村工匠、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等高素质乡村技能人才。支持确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合作社成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做好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对女性特别是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以及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开展以初、中级职业技能等级为主的育婴、家政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实施技能帮扶培训、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上述生产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培训补贴。

(四)加强创业培训

持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针对不同创业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规范创业培训管理,加强机构认定学员甄别、培训过程监管、后续服务、监督评估,有效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技能与创业创新结合,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五)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试点,健全公共实训基地后续运行管理经费支持机制,支持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逐步形成覆盖全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支持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优化公共实训基地区域布局,优先支持在产业集中度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全省建2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100左右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黑龙江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积极培育知名劳务品牌

专栏2 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

1.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化公共实训基地区域布局,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选择综合型城市建设省级公共实训基地,打造集培养培训、技能实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等功能的技能人才发展综合体。

2.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场地、设备共建共享。强化公共实训基地的公共性、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支持各地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统筹整合运用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使用质量。

3.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优化县域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推动县域层面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融合,选取35个县级行政区开展试点,赋予其更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

4.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依托职业院校、企业等建设一批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申办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吸纳就业人口较多的企业单独或联合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鼓励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院校,重点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培训,为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七)发挥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新建、晋升技师学院。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动员和支持院校积极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训服务。

专栏3 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

1.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专项服务。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围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新职业发展动向,推出线上线下课程,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服务。

2.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创造条件为毕业年度学生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技能培训内容要适应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的变化,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学生需求,因材施教,特色办班。

3.提升毕业生创业能力。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等培训。

(八)发挥重点产业政校企联盟促进作用

围绕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强化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设,积极探索组建区域+行业、行业+行业的多类型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常态化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支持职业院校与标杆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享场地、设备、人才等资源,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打造产教融合多元化平台。支持联盟企业在联盟学校所在地设立分厂、分公司,将政校企联盟逐步升级为服务我省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九)发挥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重要作用

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紧密对接市场、办学灵活的优势,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培育发展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度高、质量效果好的培训机构,形成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落实民办培训机构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依托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训资源库开发应用,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国家推荐的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规范线上培训平台管理,积极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当地培训机构目录。

五、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加强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育,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结合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开学第一课等重大赛事、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先进典型和事迹,组织龙江大工匠首席技师入校进企宣讲活动。依托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推动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十一)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校企联合培养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培训,力争使新入职员工都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力争使转岗员工都有机会接受转岗转业就业储备性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对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大力推行学徒制。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共担培养成本。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发挥其在解决卡脖子等关键技术难题和技术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瞄准推动工业振兴,加强装备制造、能源、食品等我省主导产业以及石墨、新能源等新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作用,定期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研修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本等级技术技能知识更新培训。

专栏4 先进制造业技术工人全员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或委托、联合培训机构,突出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知识更新培训。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先进制造业急需专业,采取订单班、冠名班等方式,培养后备人才。

2.提升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一批技能培训标杆企业,积极面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3.推动技能培训与评价竞赛衔接。推进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评价举办省级先进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支持各地各行业、企业举办先进制造业类竞赛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支持将剪纸、黑陶、鱼皮画、刺绣、假发编织等列入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和培训补贴项目,深入挖掘龙江传统民间技艺的产业潜力,支持民间技艺传承人创业,大规模培训相关技艺从业人员,助推民间技艺产业化培育形成强县、强市的特色民间技艺产业链。鼓励举办手工技能大赛,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积极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通过进校园、入乡村、师带徒等方式,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支持各地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培训人数多、就业创业成功率高的知名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大力推进实施项目制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结合当地实际发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引导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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