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3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大专学历
来源:伊春就业超市
时间:2024-07-02
作者:伊春就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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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省工会组织“大抓基层三年行动”,不断壮大基层干部队伍,选优配齐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打通服务职工群众“最后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对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人员,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8年7月以后出生);(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报考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证明)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总工会报名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多区域重复报考,报市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和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岗位到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报名。县(市)、区总工会汇总报考材料(复印件1份)后统一报到市总工会组织部复审。报名携带所需相关材料如下:《伊春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志愿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员证明),具有工会、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经资格审查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总工会电话通知考生到当地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需缴纳考务费45元。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笔试满分为100分,试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公务员考试系列书籍、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方法等方面为主。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伊春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网站:https://www.hljgh.org.cn/Webyichun/default.html)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筛选,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伊春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笔试及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符合招聘条件第二条的优先录取,否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在伊春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告。体检由市总工会指导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拟聘用人按规定项目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照成绩顺序可以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得兼任其他单位职务。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收回所在单位相应聘用名额。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伊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伊春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绩效工资、全总省总补贴构成。同时享受“五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职工认可、具备相应条件的社工,可优先推荐、选派为基层工会专职副主席、主席候选人,可优先推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可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模范称号。用人单位将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经伊春市总工会审核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报省总工会备案。建立分级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绩效工资的依据,报上级工会备案。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社工总人数的20%,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工队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八)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的指导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以及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伊春市总工会、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3、市总工会设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下称“储备库”),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储备库,待聘用单位出现人员缺额时,可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储备库人才2年内有效。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